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5.3.1-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

說明:

民國36年(1947)6月16日,教育部批復國立臺灣大學3月28日所呈送該校教務處1月編印之「國立臺灣大學學則」並提出修正意見。38年8月11日,教育部核備國立臺灣大學6月25日所呈送「國立臺灣大學學則」修訂案。

案名:

國立台灣大學章則規程案

檔號:

A309000000E/0034/140.18-01/0001

檔案來源機關:

教育部

關鍵詞:

臺灣大學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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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機構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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