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禁歌>各種查禁律令>廣播管制規則
檔案資源編號:
14.1.5-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禁歌>各種查禁律令>廣播管制規則
說明:
民國50年(1961),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交通部廣播會報撤銷,依據〈戒嚴時期廣播電臺管制辦法〉,交接相關作業,並頒訂〈臺灣省軍公民營廣播電臺管制計劃〉,設置廣播安全會報,你定其作業規範,以對民營廣播電臺嚴密加強管制。至民國65年(1976),公布〈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主管機關轉為行政院新聞局。
案由:
臺灣省軍公民營廣播電臺管制計劃
案名:
廣播安全會報組設辦法案
檔號:
AA05000000C/0050/1300.02/0028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
關鍵詞:
戒嚴;查禁律令;禁歌;臺灣省軍公民營廣播電臺管制計劃;廣播電視法
課綱條目:
公Bc-V-1 社會規範如何維護社會秩序與形成社會控制?在什麼情形下,規範會受到質疑而改變?;公Bh-V-1 人民日常生活如何受到行政法的影響?行政法有哪些重要的原理原則?;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事件年:
民國50年(1961)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