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民生產業的發展與變遷>休閒娛樂與民生百貨業>育樂活動>舞蹈業與街頭賣藝者
檔案資源編號:
9.6.1.6-1
主題:
臺灣民生產業的發展與變遷>休閒娛樂與民生百貨業>育樂活動(舞蹈業與街頭賣藝者)
說明:
民國35年(1946)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將八種行業訂為「特種行業」,分別是舞蹈業、戲院電影業、飲食店業、旅棧業、浴室業(即公共澡堂)、介紹業、舊貨業、理髮業等,並制定此八種管理規則交由各縣市執行。
案名:
舞蹈業管理
檔號:
A301010000C/0035/0073.1/0002
檔案來源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
介紹業;旅棧業;浴室業(即公共澡堂);特種行業;理髮業;飲食店業;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舞蹈業;戲院電影業;舊貨業
課綱條目:
歷1b-V-2 辨識、解釋不同歷史時期的變遷與延續地Ae-Ⅳ-2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地Bf-Ⅴ-2 產業分布與區位選擇地Bf-Ⅴ-3 資訊革命與知識經濟地Cb-Ⅴ-2 經濟崛起與轉型的歷程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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