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5.4-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

說明:

民國39年(1950)4月,由於吳鳳鄉公所經濟課長盧福基有與吳鳳鄉長高一生貪汙水利局補助款兩萬多元之嫌,故民國42年(1953)2月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予以起訴,惟因其不符合軍事審判法,故無須交付軍事審判,幸運免於戒嚴白色恐怖。

案由:

檢呈湯君等叛亂貪污等一案卷判

案名:

非法顛覆案

檔號:

B3750187701/0041/1571.3/1111/41/004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

事件年:

民國42年(1953)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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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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