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3.2.16-2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對外關係>緬甸禁運限運

說明:

本件為外交部致電駐仰光總領事館,認為國防緬甸新法增加民主國家貨物流通的成本,妨礙交流,希望能與當地政府磋商,維持原先的運作方式。

案名:

中印緬交涉

檔號:

A303000000B/0030/013.2/0002

檔案來源機關:

外交部

關鍵詞:

緬甸禁運

事件年:

民國30年(1941)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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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對外關係>緬甸禁運限運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對外關係>緬甸禁運限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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