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
檔案資源編號:
3.1.24-1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
說明:
民國26年(1937),蔣中正委員長指示軍政部部長何應欽,令傷兵醫院造冊將已傷癒員兵之所屬師旅、番號、姓名、籍貫、住院期間之品性等資訊限期一個月內造冊呈報。並令軍政部召集憲兵司令部,如有不法傷兵需嚴懲不貸。
案名:
抗日受傷官兵愈歸隊辦法
檔號:
B5018230601/0026/0256.3/500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何應欽;軍政部;傷兵管理處;傷兵與救護;蔣中正;憲兵司令部
事件年:
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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