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3.1.24-1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

說明:

民國26年(1937),蔣中正委員長指示軍政部部長何應欽,令傷兵醫院造冊將已傷癒員兵之所屬師旅、番號、姓名、籍貫、住院期間之品性等資訊限期一個月內造冊呈報。並令軍政部召集憲兵司令部,如有不法傷兵需嚴懲不貸。

案名:

抗日受傷官兵愈歸隊辦法

檔號:

B5018230601/0026/0256.3/500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何應欽軍政部傷兵管理處傷兵與救護蔣中正憲兵司令部

事件年:

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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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傷兵與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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