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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4.2.1-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國民義務勞動

說明:
民國35年(1946)9月19日,臺中市政府令臺中市警察局有關國民義務勞動應遵照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8月30日交下行政院之「國民義務勞動加強推行要點」。

案由:國民義務勞動加強推動案

案名:國民義務服務卷

檔號:A376590200C/0035/126.3/1/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中市警察局

關鍵詞:義務勞動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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