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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4.1.8-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產業整建>合作事業

說明:
民國35年(1946)7月2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奉行政長官陳儀核准,並於8月1日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下成立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負責主管全省行政合作庶務。

案由:為本省成立民政處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抄送組織規

案名:合作委員會組織

檔號:A375000100E/0035/012.5/57/1/005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合作事業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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