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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2.3.2-2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總督府警務局接收

說明:
民國34年(1945)11月7日,接收警備課員陳範報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其接收臺灣總督府警務局警備課情形,分別將案卷、文件、器具點收完竣,至款項直接由羅群彥主任點收,汽車貳輛(11號與1740號)亦已在警務處駛用。

案由:奉派接收台灣總督府警務局警備課

案名:總督府警務局接收事項

檔號:0035/00266/0011/01/004

檔案來源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行政機關接收警察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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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總督府警務局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