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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1.2.2-2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閩粵臺灣歸僑協會的成立與訴求>光復臺灣4項意見

說明:
民國32年(1943)3月17日,僑務委員會回覆查臺灣正當歸僑如果失業,政府一視同仁自當予以救濟,緊急救僑辦法係適用於太平洋戰爭發生後,目下各省緊急救僑委員會又均已結束,無法援用此辦法。且臺灣歸僑多自七七抗戰後回國,與太平洋戰事發生後回國者又頗有不同,擬准由該失業歸僑隨時核實呈請並附證件以便核辦。

案由:關於台灣歸僑失業救濟一案擬准由該失業歸僑隨時據實呈請並附繳證件以便核辦

案名:台灣民眾請願案

檔號:0031/0173/4032.01/01/029

檔案來源機關:國史館

關鍵詞:閩粵臺灣歸僑協會劉啟光

事件年代:民國32年(194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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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閩粵臺灣歸僑協會的成立與訴求>光復臺灣4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