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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5.1.2-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公共衛生>防治傳染病

說明:
民國37年(1948)1月24日,臺中縣政府行文各區署及直轄各鄉鎮,抄發民國33年(1944)12月6日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條例」,計35條文,希即知照並轉飭所屬遵照辦理。該條例所稱傳染病包括霍亂、桿菌性及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副傷寒、天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白喉、猩紅熱、鼠疫、斑疹傷寒、以及回歸熱。

案名:衛生法規卷

檔號:A376590000A/0037/0730008/1

檔案來源機關:臺中縣政府

關鍵詞:傳染病

事件年代: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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