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1.4-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中央政府遷臺>太平輪事件

說明:

中央政府遷臺前,民國38年(1949)4月12日,上海市政府致函臺灣省參議會,告知已責成上海中聯公司暫先發給食米以撫慰給被難家屬,至於互撞責任及損失則待法律處裡。

案由:

准電為呈以太平輪失事請責成中聯公司對被難家屬迅予賠償損害一案復請查照由

案名:

三十八年請願保安

檔號:

A386000000A/0038/7/3-1/2/042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諮議會

關鍵詞:

太平輪事件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中央政府遷臺>太平輪事件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中央政府遷臺>太平輪事件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