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2.3.3.5-3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警戶役政的建立>戶籍登記
說明: 民國36年(1947)3月21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通知各縣市政府,說明內政部將戶籍登記聲請書欄增列「行業」「職位」二子目以利統計,並將修正之戶籍登記聲請書及口卡格式隨電附發,本檔案為修正後之戶籍登記聲請書正反面。
案由:電發修正戶籍登記聲請書及口卡格式並填寫要點等希遵照辦理由
案名:關於戶籍辦法
檔號:0036/073.7/3/1/026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戶籍
事件年代: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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