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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2.2.8-2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字第一號

說明: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實施署部字第一號命令規定,於民國34年(1945)10月30日以軍字第一號命令,向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長安藤利吉,下達有關日方各軍事機關部隊解除武裝及移交之指示。

案由:台灣地區日軍繳械移交部署

案名:台灣光復案專輯

檔號:0034/002.6/4010.2/004/007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軍事接收安藤利吉署部字第一號軍字第一號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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