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2.1.2.1-3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閩粵臺灣歸僑協會的成立與訴求>成立經過
說明: 民國32年(1943)2月12日,行政院轉陳國防最高委員會核示,3月2日國防最高委員會回覆有關行省一節緩議,至於歸國臺民是否取得中國國籍及劉啟光籌組「閩粵臺灣歸僑協會」一節,則同意可依照「韓僑登記暫行辦法」登記辦理。
案由:前案在未規定新辦法以前似應依照「韓台琉僑登記暫行辦法」辦理相應密復即希查照
案名:台灣民眾請願案
檔號:0031/0173/4032.01/01/034
檔案來源機關:國史館
關鍵詞:閩粵臺灣歸僑協會;劉啟光
事件年代:民國31年(1942)~民國32年(194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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