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11.2.2-1

主題: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妙不可鹽—從生理到工業>生命之鹽—缺鹽 萬萬不可

說明:
根據〈鹽政條例〉規定,進口醫藥或工業用鹽,必須向主管鹽政單位提出輸入申請,方准進口。醫療使用之靜脈注射營養補充液,或洗腎專用人工腎臟透析液,都是以氯化鈉作為主要基本原料。

案名:副產品銷售及銷售合約

檔號:0077/340/1

檔案來源機關: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進口氯化鈉輸入

課綱條目:地Ae-Ⅳ-13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事件年代:民國76年(198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妙不可鹽—從生理到工業>生命之鹽—缺鹽 萬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