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0.3.22-2
主題:臺灣衛生醫療體系的建置與發展>醫政與藥政>中醫師檢覈
說明: 本件檔案為1965年4月10日考選部的公告,主要針對自海外回國的僑胞或來臺的反共義士,具有中醫師身份者,應在來臺之日起半年內申請檢覈手續,才能繼續執業。
案名:港澳中醫師檢覈
檔號:0051/839.72/6
檔案來源機關:外交部
關鍵詞:反共義士;中醫師;檢覈;僑胞
課綱條目:歷Sa-Ⅴ-1多元的醫療傳統
事件年代:民國51年(1962)~民國57年(1968)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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