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0.3.5-2
主題:臺灣衛生醫療體系的建置與發展>醫政與藥政>傳染病院
說明: 各縣市傳染病院編制醫師僅有一人,且為專業技術人員辦理各種傳染病預防及治療工作,但在1950年代初期傳染病院醫師的官等僅為委派,較低於各縣市醫院或衛生院醫師的委派或薦派,故要求盡速調整其傳染病院醫師的待遇。
案由:請准予統籌將全省各縣市傳染病院醫師官等改為委派或薦派以資兼顧
案名:傳染病院組織規程
檔號:0037/012.1-15/1/1/006
檔案來源機關:臺中市政府
關鍵詞:醫師;傳染病院
課綱條目:歷Sa-Ⅴ-1多元的醫療傳統
事件年代:民國42年(195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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