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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4.11-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政府與地方自治>山地鄉村組織

說明:
本件為民國38年(1949)新公布《山地鄉村組織規程》,內容為山地鄉村公署首長的選出或遴派方式、人員編制與職掌等內容。若與民國35年的舊版規程比較,鄉長雖仍是由鄉民代表會間接選出,但村長由官派改為民選。另外新版中增加鄉、村長必須由原住民擔任的限制。

案由:公布修正本省山地鄉村組織規程由

案名:山地鄉村組織規程

檔號:A375000000A/0038/0012.1/0077/000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山地郷村地方自治民主政治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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