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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2.7-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對二二八事件之重視

說明:
民國38年(1949)全國施行大赦,惟臺灣獨抱向隅,省參議會深覺遺憾。因而對於一些罪跡較輕之臺籍戰犯及二二八事件被列為疑犯者請命,希望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能夠給予假釋,以翕服民心。

案由:准臺灣省參議會電請轉請中央釋放本省罪跡較輕戰犯及二二八事件罪犯一案電希酌辦見復由

案名:處理戰犯事變犯政治犯

檔號:A375000000A/0038/0053/0005/000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臺灣省參議會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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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對二二八事件之重視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對二二八事件之重視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對二二八事件之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