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1.16-1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禁止進口事項
說明: 海關總稅務司訓令臺南關稅務司,因資源委員會臺灣省辦事處表示,其對所有在臺進出口之鎢、銻礦等礦品,尚未頒發運輸護照,故若查獲均應送交該會。
案名:進口組
檔號:A307510400D/0036/031/01/0002/019
檔案來源機關: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關鍵詞:資源委員會;海關;進口禁令
事件年代: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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