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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5.1.16-1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禁止進口事項

說明:
海關總稅務司訓令臺南關稅務司,因資源委員會臺灣省辦事處表示,其對所有在臺進出口之鎢、銻礦等礦品,尚未頒發運輸護照,故若查獲均應送交該會。

案名:進口組

檔號:A307510400D/0036/031/01/0002/019

檔案來源機關: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關鍵詞:資源委員會海關進口禁令

事件年代: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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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禁止進口事項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禁止進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