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2.19-2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公賣制度
說明: 在菸酒公賣期間,售價是由公賣局統一核定,並通告旗下各分局,規定自何時開始實施核定的售價。之後,各分局便會上呈公賣局知悉並由總局核備。
案名:核定洋菸酒價格
檔號:A307740000K/0060/541003/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臺灣省菸酒公賣局;酒類公賣
事件年代:民國60年(1971)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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