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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5.2.15-2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公地放領政策

說明:
臺北市尚未升格為直轄市前,屬臺灣省政府管轄。而省政府為實施公有耕地放租,命臺北市盡力推行,並附上「放租工作週報表」及附錄說明以為細部指示。

案名:實施耕者有其田一般業務案

檔號:A379000000A/0036/184.3/1

檔案來源機關:臺北市政府

關鍵詞:臺灣省政府公地放領臺北市

事件年代: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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