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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4.5.12-4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

說明:
民國54年(1965)5月19日,彭明敏於悔過書中,提及自己感於臺灣現實環境之艱難,欲向政府提出建言,但未果。未料因工作上之打擊,一時情緒不穩而牽涉該案,經深思後,認為應考慮政府反共之處境云云。

案由:檢還彭君親筆所書悔過書乙份(共六頁)

案名: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案

檔號:B3750347701/0054/1571/007/001/6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戒嚴白色恐怖彭明敏

事件年代:民國60年(1971)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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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