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4.5.2-3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李友邦案

說明:
在遭受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前,李友邦回臺後受到政府任用,民國38年(1949)12月任命李友邦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

案由:任命李友邦等十三員為台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等之任免案

案名:臺灣省政府及所屬單位人員任免

檔號:A200000000A/0038/2142101/3/1/001

檔案來源機關:總統府

關鍵詞:戒嚴白色恐怖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李友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