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5.2-3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李友邦案
說明: 在遭受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前,李友邦回臺後受到政府任用,民國38年(1949)12月任命李友邦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
案由:任命李友邦等十三員為台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等之任免案
案名:臺灣省政府及所屬單位人員任免
檔號:A200000000A/0038/2142101/3/1/001
檔案來源機關:總統府
關鍵詞:戒嚴;白色恐怖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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