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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5.3.3-2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教育發展>6年國民義務教育

說明:
民國35年(1946)6月1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發布「臺灣省各縣(市)調查學齡兒童及失學民眾辦法」,各縣(市)政府應於每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將全縣(市) 學齡兒童及失學民眾調查完畢。

案由:公布函送本省各縣市調查學齡兒童及失學民眾辦法

案名:調查學齡兒童及失學民眾

檔號:A375000100E /0035/186.2/5/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學齡兒童失學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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