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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4.3.7-3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發行新臺幣

說明:
民國35年(1946)12月7日,臺灣銀行行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說明舊新臺幣收換至11月底止,尚有少數人民未及兌換,近日時有持券至臺灣銀行請兌者,臺灣銀行為顧全持券人利益起見,遂擬具「逾期未兌舊臺幣登記辦法」,呈請長官公署核示,12月9日長官公署核示照修正文即辦。

案由:呈奉逾期未兌舊台幣登記辦法一份是否可行

案名:新舊台幣收換報告

檔號:A375000100E/0035/252.2/10/1/014

檔案來源機關: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新臺幣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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