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7.5.17-3

主題:

導讀臺灣地圖>各縣市地圖>花蓮

說明:

二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調整行政區域,將日治時期的花蓮港廳改為花蓮縣。民國39(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仍以花蓮縣管轄全境,行政區域範圍如〈花蓮縣〉一圖。

案由:

花蓮縣

案名:

地圖審查委員會

檔號:

A303000000B/0043/602.7/8

檔案來源機關:

外交部

關鍵詞:

行政區域花蓮臺灣省政府

課綱條目:

地Ac-V-1地圖本質與要素;地Ac-V-2地圖種類及其用途;地Ac-V-3問題探究:地圖判讀與使用。

事件年:

民國43年(1954)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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