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1.1.9.3-2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
說明: 西安事變期間,空軍逐日派飛機至西安臨空偵察,並在天氣狀況許可時,進行轟炸行動。指揮飛機偵察轟炸工作由航空委員會委員毛邦初負責,每日將成果向航空委員會主任周至柔回報。
案名:西安事變經過及處理案
檔號:0025/563.3/106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周至柔;西安事變;毛邦初;航空委員會
事件年代:民國25年(193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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