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8.13-2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民主運動與憲政改革>新聞及言論自由
說明: 民國86年(1997)3月10日,行政院新聞局函國民大會秘書處,李慶元代表在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提到新聞自由,新聞局函覆我國新聞自由依據美國「自由之家」評比,已屬新聞「完全自由國家」之一。
案由:李慶元於憲政論壇所提有關國家應維護新聞自由與媒體獨立,以保障國民知的權利建言
案名:代表憲政論壇談話會
檔號:A100000000A/0085/525/3/1-06/041
檔案來源機關:國民大會
關鍵詞:新聞自由;民主政治
事件年代:民國86年(199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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