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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6.8-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

說明:
本件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知所轄電信管理局,鼓勵員工出席村里民大會,使民眾瞭解電信措施,促進意見溝通。出席村里民大會的公務員,則視大會召開時間,得給公假或加班費。

案由:據送里民大會督導辦法核復知照由

案名:員工參加里民大會

檔號:A315180000M/0059/600/037

檔案來源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關鍵詞:村里民大會地方自治

事件年代:民國76年(198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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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