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6.6.8-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鼓勵公務員出席村里民大會
說明: 本件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知所轄電信管理局,鼓勵員工出席村里民大會,使民眾瞭解電信措施,促進意見溝通。出席村里民大會的公務員,則視大會召開時間,得給公假或加班費。
案由:據送里民大會督導辦法核復知照由
案名:員工參加里民大會
檔號:A315180000M/0059/600/037
檔案來源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關鍵詞:村里民大會;地方自治
事件年代:民國76年(198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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