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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6.3-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基層組織>推行村里民大會

說明:
本件為臺中市向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呈報該市推行里民大會辦法,內容包括里民大會召開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對缺席者的處分與上級監督等辦法。

案由:據送里民大會推行辦法核准備查由

案名:里民大會推行辦法

檔號:A375000000A/0038/0073.2/0001/000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村里民大會地方自理土地改革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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