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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4.12-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政府與地方自治>軍民合作站業務

說明:
本件是行政院頒布《軍民合作站組織辦法》,要求在綏靖區與軍事需要地點設置軍民合作站,擔任軍隊與人民之間的橋樑,協助採買、嚮導與徵僱等工作。軍民合作站由各省政府統籌規劃,由地方鄉鎮政府執行。

案由:軍民合作站組織辦法一份

案名:縣市軍民合作站編制

檔號:A375000000A/0037/0012.1/0204/0001/002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政治變遷地方自治

事件年代: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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