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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6.2.10-2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協助海外臺胞回籍

說明:
本件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回復臺灣省參議會請設法使海外臺胞回籍並予救濟案,表示已洽請盟方派輪遣運未歸臺胞,並先後派員赴廈門、平津、廣瓊等處辦理接運事宜。

案由:准電將海外臺胞回籍一案辦理情形見復

案名:三十五年提案臨時動議

檔號:A386000000A/0035/1/6/2/005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諮議會

關鍵詞:省參議會臺灣省參議會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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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臺灣省參議會與省政>協助海外臺胞回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