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6.1.9-1
主題: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地方自治事業的開展>籌劃推動地方自治
說明: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是地方自治工作的主持者,對地方自治的成敗負直接責任。本件為民政廳在實施地方自治前最完整的一份評估報告,針對地方自治實施前應解決問題、法規配套與應注意事項分項羅列,以為決策參考。
案由:擬具實施本省地方自治意見請查核示遵由
案名:本省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網要
檔號:A375000000A/0038/0111/0011/0001/02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地方自治;行政長官公署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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