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1.4-3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龐大軍事支出
說明: 福建地區發生國軍收繳國稅局在當地分支單位,並訂定以軍事單位型態行使稅務局職權之組織辦法,體現軍費不足下,國軍與財政單位的矛盾。
案由:移財政部台財稅(39)發第三一○六號公函
案名:洪偉達違法案
檔號:A305000000C/0039/1571.1/3418/2/008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國稅局;印信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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