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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5.1.4-3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龐大軍事支出

說明:
福建地區發生國軍收繳國稅局在當地分支單位,並訂定以軍事單位型態行使稅務局職權之組織辦法,體現軍費不足下,國軍與財政單位的矛盾。

案由:移財政部台財稅(39)發第三一○六號公函

案名:洪偉達違法案

檔號:A305000000C/0039/1571.1/3418/2/008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

關鍵詞:國稅局印信

事件年代:民國39年(1950)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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