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7.15-1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選舉與地方自治>選舉文化
說明: 為促進民主政治良性發展,民國91年(2002)6月28日法務部函,選舉期間避免以公務預算舉辦旅遊、送禮等活動,致相關候選人進行變相賄選等情事。
案由:法務部函以,為嚴守行政中立,並擴大政府反賄選成效,建請全國各機關避免於選舉期間以公務預算舉辦旅遊活動一案,請 查照轉知。
案名:人事一般業務
檔號:A3990099035/0091/07/07-02/009/049
檔案來源機關: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關鍵詞:反賄選;選舉文化
事件年代:民國91年(2002)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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