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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4.9.4-4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劉自然事件

說明:
五二四事件造成臺北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警備處長樂幹被撤職。本檔案為參謀總長王叔銘呈請總統蔣中正核示黃珍吾、劉煒兩人撤職後的處置方式,最終總統蔣中正核示兩人予以復職後隨即辦理退役。

案名:美軍士雷諾茲槍殺市民劉自然案所引起之「五二四」事件處理經過

檔號:B3750347701/0046/3135067/67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蔣中正五二四事件劉自然事件

事件年代:民國46年(195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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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劉自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