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9.4-4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劉自然事件
說明: 五二四事件造成臺北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警備處長樂幹被撤職。本檔案為參謀總長王叔銘呈請總統蔣中正核示黃珍吾、劉煒兩人撤職後的處置方式,最終總統蔣中正核示兩人予以復職後隨即辦理退役。
案名:美軍士雷諾茲槍殺市民劉自然案所引起之「五二四」事件處理經過
檔號:B3750347701/0046/3135067/67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蔣中正;五二四事件;劉自然事件
事件年代:民國46年(195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