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9.4-3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劉自然事件
說明: 五二四事件發生後,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特別召集外交部長葉公超、司法行政部長谷鳳翔等人,討論滋事者的司法審判問題,會後黃少谷將結果呈報行政院和總統府,內容認為本案政治性重於法律性,應從輕量刑較為有利。本檔案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將討論結果提報總統,並提出自己見解之公文。
案名:美軍士雷諾茲槍殺市民劉自然案所引起之「五二四」事件處理經過
檔號:B3750347701/0046/3135067/67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五二四事件;劉自然事件
事件年代:民國46年(1957)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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