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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4.5.4-1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

說明:
范丁南於民國39年(1950)於臺南縣吳鳳鄉樂野國民學校校長任內,允許湯守仁於寒假期間開社民教班宣傳反動言論,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故民國42年(1953)6月裁定范丁南必須交付感化教育,乃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受害者。

案由:檢呈湯君等叛亂貪污等一案卷判

案名:非法顛覆案

檔號:B3750187701/0041/1571.3/1111/41/004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戒嚴白色恐怖

事件年代:民國42年(195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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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