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2.2-5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臺灣國際地位的確立>日本投降與降書
說明: 本檔案為中國戰區受降代表何應欽對臺灣所下命令,指示臺灣仍應舉行受降儀式但不再簽降書。
案由:復臺灣仍應舉行受降儀式但不再簽降書
案名:臺灣光復案專輯
檔號:B5018230601/0034/002.6/4010.2/1/013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何應欽;陳儀;日本降書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