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3.2.21-1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對外關係>平等新約的簽訂
說明: 本件為民國32年(1943)中美簽訂新約的影本。《中美平等新約》全名《中美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or Relinquishment of Extraterritorial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Regulation of Related Matters),由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與美國國務卿赫爾(Cordell Hull)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簽訂。條約主要內容包括放棄領事裁判權,交還租界,廢止辛丑條約及其附件,放棄內河航行權等。同時,英國也在重慶簽訂了類似內容的新約。此外在簽訂新約的這一天(1月11日),因為司法才得完全獨立,也訂為我國司法節。
案名:中美廢除不平等條約訂立平等新約
檔號:A303000000B/0030/412.6/0044
檔案來源機關:外交部
關鍵詞:司法節;對日抗戰;中美關係;中英關係;平等新約
事件年代:民國32年(1943)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