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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3.3.8-3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烽火歲月下人民的困頓與因應>長沙大火

說明:
本件為軍事法庭於民國28年(1939),對長沙市警備司令部參謀處處長許權的判決書。許權因非必要敵前縱火,又在事發後潛離長沙遭逮捕歸案兩事,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名:長沙大火案

檔號:B5018230601/0027/013.64/7173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長沙大火

事件年代:民國27年(1938)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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