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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關鍵詞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函,為建請修正「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為「受難者應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四年內,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給付補償金。」一案,請會同內政部研處共計1筆。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檔案資源編號:4.5.18-5

檔號:A300000000A/0082/總1-8-7/279/2/010

檔案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