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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關鍵詞台灣總督府業經本于本月一日接收,各州廳以下各級行政機構,自應從速接管以慰民望,茲依照原有台北,台中,台南,新竹,高雄五州,花蓮港,澎湖,台東三廳,分設八個接管委員會辦理各該州廳以下各級行政機構接管工作,但台北、高雄、基隆三市,由各該市政府分別接管共計1筆。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省州廳接管委員會

檔案資源編號:2.2.3.3-1

檔號:0034/072-1/1/001/001

檔案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省州廳接管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