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促進了地方自治的「法制化」。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採取了精省措施。在選舉法規方面,立法院制訂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為因應總統直選制訂新法「總統副...
說明: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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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初期之法規多以行政命令為之,地方自治亦不例外。而臺灣省參議會以民意機關之立場,對於實現...
說明:省縣自治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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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之徵兵法規,可溯自民國22年(1933)6月17日頒布,並於民國25年(1936)3月...
說明:徵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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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出任部長,執掌軍事教育及訓練,以及各類軍事教育之設計、校閱等事宜。根據該部組織法規定,設有總務廳、步兵監、騎兵監、砲兵監、工兵監、輜重兵監、通信兵監、機械兵監...
說明: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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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947)11月,選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依憲法規定國大代表任期至次屆開會之日止,當時因大陸地區淪陷的因素,遷臺後之第一屆國大...
說明:增額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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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年(1988)1月13日,總統蔣經國去世,副總統李登輝依憲法規定上任總統。李登輝上任後,採行「務實外交」策略。所謂務實外交,是指臺灣儘可能...
說明:務實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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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廳公布《臺灣省營利事業統一發貨票辦法》與《臺灣省統一發票給獎暫行辦法》等兩項法規,規定除非特定情況,商家均須開立統一發票。此後政府又增補法規,如民國71年的...
說明:統一發票的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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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第一條即載明「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有人認為此法違反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因此ㄧ些街頭運動的「脫序」行為,在執法或司法審...
說明: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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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日本戰敗後,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主導的「臺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隨即訂定具體法規,進行接收工作。
不過這些日產之中,也有部分屬於私人產業,政府的基本態...
說明:接收日人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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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發展,中央法令遲未完備,在政府與參議會的努力下,臺灣地方自治事業是以制訂省地方法規,再由行政院同意公布實施的方式進行,例如行政院於民國39年陸續公布《臺灣省各...
說明:民國34年至87年臺灣議會與地方自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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