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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關鍵詞施西田等有關開放高速公路全線收費站及休息站之聯外道路出口處予車輛駛出提案(一般提案第 30 號),黃鏡峰等有關寬列經費補助捷運系統施工提案(一般提案第 63號),翁興旺等有關重視臺南機場擴建及增加班機夜間飛航提案(一般提案第 80 號)等共計1169筆。

民國34年(1945)8月14日,即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訂當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電邀毛澤東至重慶會商。在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

說明:重慶會談

民國34年(1945)9月的重慶會談,國民政府與中共達成共識,召開由各黨派及無黨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民國35年(1946)1月10日,政治協商會議召開,會議

說明:政治協商會議

民國35年(1946)1月10日,由國民政府代表張群、中共代表周恩來、美國代表馬歇爾所組成的軍事三人小組會議,簽訂設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簡稱「軍調部」),以執行停

說明: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

  由於政府與中共在政治與軍事上的衝突,和談難以落實,馬歇爾調處失敗,軍事調處執行部已無存在之必要,因此於民國36年(1947)2月結束。由於軍調部涉及三方,三

說明:軍事調處執行部之結束

  政府方面代表,陳誠因病就醫,改由徐永昌接任。民國35年(1946)6月15日,馬歇爾提出「結束東北之戰爭」文件,重點包括:一、雙方自衝突地點撤退30里;二、

說明:共軍駐地問題之協商

  民國37年(1948)9月30日,共軍主力已移至錦州附近並包圍。10月1日起,發動攻打錦州城戰役,另一部南下截擊國軍增援兵團於彰武、黑山之線。由第九兵團司令

說明:彰武、黑山之役

中華民國成立以後,旅居大陸的臺籍人士日益增加,並陸續成立相關抗日革命組織。這些組織成員不多,且各行其事,並未形成橫向的聯合陣線,其主要訴求為反對日本統治,支持臺

說明: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

民國34年(1945)10月25日、30日,日方分別領受「署部字第一號命令」與「軍字第一號命令」之後,來臺國軍即依照陳儀的指示,正式展開軍事接收之行動。臺灣地區

說明:軍事物資接收

日僑遣送工作由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負責,而日俘遣返工作則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之日俘處理處負責。警備總部曾於民國34年(1945) 10月30日以軍字第一號命

說明:日俘遣返

民國27年(1938)5月,江蘇省北部重鎮徐州被日軍攻陷以後,原駐蘇北的國軍第五十七軍奉調山東,僅剩下由地方團隊編成的第八十九軍,進入獨立游擊作戰狀態。由於日軍

說明:黃橋戰役與曹甸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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