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獄中的生活處境>開釋與出獄
檔案資源編號:
15.4.8-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獄中的生活處境>開釋與出獄
說明:
1962年5月15日,時年32歲的張常美在刑滿開釋時取得的〈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開釋證明書〉,上面記載她開釋後預計居住於南投縣草屯鎮,因此出獄後須到南投縣警察局報到。
案由:
張君等人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各褫奪公權十年
案名:
陳基全等案
檔號:
B3750187701/0039/1571/75294480/143/093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南投縣警察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開釋證明書;張常美
課綱條目:
歷Qb-Ⅴ-1傳統社會中的性別角色;歷Rb-Ⅴ-2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事件年:
民國51年(1962)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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