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5.4.1-3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獄中的生活處境>獄中陳情與上訴

說明:

1951年1月15日,關押於軍法處看守所第45押房的林素愛,請求發還身分證,她於高雄鳳山被捕時身分證被搜走,後來捕送到保密局,聽說身分證會隨同轉往保密局,但毫無下文。1月16日軍法處讓林素愛依照《戒嚴地區監犯臨時處理辦法》讓已經判決之軍事犯能離開監所就業進行保釋,簽署「軍事犯保釋保狀」。

案名:

簡吉、張洪南等叛亂案

檔號:

A305440000C/0040/273.4/31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關鍵詞:

《戒嚴地區監犯臨時處理辦法》身分證林素愛保釋軍事犯保釋保狀

課綱條目:

歷Qb-Ⅴ-1傳統社會中的性別角色;歷Rb-Ⅴ-2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事件年:

民國40年(1951)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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