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生產教育實驗所(後改為仁愛教育實驗所)
檔案資源編號:
15.3.7-2
主題:
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國家暴力的場域>生產教育實驗所(後改為仁愛教育實驗所)
說明:
1960年朱瑜刑期將屆滿前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填寫的〈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新生考核表〉,在家庭狀況欄位可見當時其丈夫洪世鼎還被關押於綠島新生訓導處,兒子洪維健則與母親一同被編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第五班。
案由:
新生刑期代執行屆滿擬請轉函軍監立案以憑辦理結訓
案名:
簡茂興等案
檔號:
B3750187701/0039/1571/88224477/165/082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朱瑜;洪世鼎;洪維健;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課綱條目:
歷Rb-Ⅴ-1現代的國家暴力;地Fb-Ⅴ-22文史研究應用
事件年:
民國49年(196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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